山西省科技廳關于印發(fā)《科研項目負責人科研背景及學術道德核查辦法(試行)》的通知
晉科發(fā)〔2021〕2號
各市科技局,省直有關部門:
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《山西省關于深化項目評審、人才評價、機構評估改革的實施方案》(晉辦發(fā)〔2019〕40號)要求,省科技廳制定了《科研項目負責人科研背景及學術道德核查辦法(試行)》,現(xiàn)予印發(fā)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
附件:《科研項目負責人科研背景及學術道德核查辦法(試行)》
山西省科學技術廳
2021年1月7日
